各学员:
为提高毕业论文质量,中心决定对首次开题答辩未通过的五位同学开展二次答辩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二次开题答辩时间,地点
2017年1月7日下午14:30,广州教学点
二、开题答辩流程与首次开题答辩一致,实行指导老师回避制度。
三、请相关学员高度重视,务必于2017年1月6日16:00前向中心提交二次开题答辩申请表。如二次开题答辩仍未通过,请学员自行联系指导老师再次确定开题答辩时间,费用自理。三次开题仍未通过者,按延期毕业处理,随同2016级学员毕业流程。延期毕业涉及学费等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O一七年一月五日